23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经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
据介绍,《决定》将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作出决定,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与《长春都市圈发展规划》形成“决定+规划”的实施体系。《决定》共15条,紧密衔接吉林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把握“现代化”和“都市圈”两个关键点,从政治要求、目标指向、重点任务、改革举措、法治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关键性、突破性、创新性举措。
《决定》落实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要求,明确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方向和重点,强调深化跨行政区合作,打造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加快实现从“单中心”的虹吸效应式集聚转向“多中心”的手拉手组团式发展,从各自为政的“碎片化”转向共建共治共享的“一盘棋”。《决定》立足吉林全省发展,提出构建“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为极核,中心带动、轴线联动、区域互动的现代化空间格局”和“都市圈、主体功能区、县域经济、特色镇村”多层级城镇发展体系,明确了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为战略牵引强力拉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
《决定》聚焦建设与都市圈空间形态和战略目标相匹配的重点任务,直面区域协同发展的深层次障碍,把“突破行政区共建产业功能区”作为核心改革举措,明确提出转变行政区主导的经济组织方式,支持在相邻区域和重要交通节点规划建立跨市域的产业功能承载区,加强政策集成和项目统筹,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税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打破行政壁垒,促进都市圈各城市相向发展,全面实现动力体系、空间形态、治理结构现代化。
根据《长春都市圈发展规划》,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是以长春市为中心,与周边联系紧密的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共同组成,规划面积约2.97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210万人。到2030年,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经济总量力争达到1.35万亿元左右。
来源:新华网
初审:李皓
复审:赵铁楠
终审:李锐 刘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