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
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部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各留学人员创业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管理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6〕9号)要求,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省内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科技、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21年之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各地、各单位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推荐,已入选国家级其他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推荐及资助程序
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可推荐2名候选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择优向国家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为入选对象发放一次性资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地、各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中副省级城市可推荐3名候选人的规定,请长春市所属单位统一向长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步做好安全背景审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形。
请于 2026年3月16日至17日,将下列材料报送到省人社厅(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刻录光盘同时报送):
(一)申报函一份。来函须注明安全背景审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申报表各两份。《高层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承诺书两份。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材料册两份。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电子文档合并为1个pdf扫描件)。需包含:①身份证;②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和认证;③回国时间证明(2021年1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可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④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⑤其他佐证材料等。每页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务必标清目录及页码,总页码不得超过30页。
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人社9号窗口
联 系 人:省人社厅专家和博士后工作处 陈俊 黄圣玉
联系电话:0431-88690699 13654375129
0431-89998866 1359610300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27日
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1.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doc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xlsx
来源:掌上长春
初审:林雨晴
复审:赵铁楠
终审:李锐 刘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