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也首次提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共7章47条,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介绍,草案体现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管理与保障相结合,既加强人员管理,又提供相应的待遇保障。草案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明确身份属性,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在规范人员管理方面,草案作出了规定。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徐加爱: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分别明确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的管理办法。二是明确职务对应关系。三是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要求建立完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招录、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

实施监督惩戒方面,草案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当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检举、控告进行处理,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徐加爱:严格惩戒,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执行职责等被开除的,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反队伍纪律的,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初审:林雨晴
复审:张微微
终审:李锐 刘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