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二道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经广泛调查、专家论证和严格审核,现将1处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安全。
附件:二道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长春市二道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5日
来源:掌上长春
初审:林雨晴
复审:赵铁楠
终审:李锐 刘晓玲

